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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所属分类:2018年度

发布时间:2021/5/10 16:26:4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项目地址

登封市宣化镇高速路口处

项目名称

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登封市宣化镇高速路口处,建立于1985年,于198610月投产,占地200亩,注册资金1800万元,固定资产9900万元,公司是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以生产牌铝酸盐水泥系列产品为主,年生产15万吨铝酸盐水泥和8000吨氧化铝微粉。现有的889厂和939厂生产较低纯度的铝酸盐水泥,951厂生产较高纯度的铝酸盐水泥。产品主要应用于冶金、建材、耐材、陶瓷、化工、有色、电力等工业企业。公司现有职工484人,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140人,一线作业工人员371人,其中男工298人,女工73人。一周工作六天,班制为8小时工作制。

项目负责人

王留坤

采样检测人员

王伟超陈峰张斌斌张杰张志胜

采样检测

时间

2018.5.2~5.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报告完成时间

2018.12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石灰石粉尘、氧化铝粉尘、煤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

毒物:氧化钙、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867厂的石灰石破碎工、铝矾土破碎工、对辊工;889厂的插袋装车工;939厂的煤磨工、插袋装车工;951026车间包装工;951厂回转窑生产线的水泥磨工、插袋装车工接触的总粉尘度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867厂的石灰石破碎工、对辊工;889厂的生料磨工、煤磨工、熟料破碎工、水泥磨工、粉磨站工;939厂的生料磨工、煤磨工、水泥磨工;951026车间的水泥磨工;951厂回转窑生产线的生料磨工、水泥磨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余不超标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制造业(十七)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接触人员、接触时间、防护措施情况等情况,综合判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防尘措施:

1)对破碎机、对辊机等设备和运输转载进行密闭性检查,根据情况增加密封措施。

2)加强对各个分厂的除尘器通风管道、排风罩管道密闭性、收尘袋积尘量的检查和清理,特别是粉尘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工作地点。

3)物料采用皮带运输,在皮带转载点应减少落差,降低落差较大时产生的扬尘。铲车转载地点尽量使用皮带运输,减少产尘因素。

4)检查水泥包装机密闭性,增加移动式吸尘器或改造现有的除尘设备,及时清扫设备、墙壁、地面等处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5)对水泥包装袋进行清扫,同时对水泥包装车间的皮带增加侧吸风罩,在装车的过程中,尽可能降低皮带与运输车辆的高度。

6)根据《水泥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水泥生产企业应优先采用无人自动化的包装机、码堆机和装车机,降低劳动者接触粉尘机会。

防噪声措施:

1)加强对867厂的石灰石破碎工、对辊工;889厂的生料磨工、煤磨工、熟料破碎工、水泥磨工、粉磨站工;939厂的生料磨工、煤磨工、水泥磨工;951026车间的水泥磨工;951厂回转窑生产线的生料磨工、水泥磨工相对应岗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设施。

2)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适当减少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

其他: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规定存入档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完善档案内容;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应做妥善处理,对职业禁忌证患者或职业病病人,应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完善各个档案归档工作,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6)用人单位管理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对现场警示标识设置进行完善,补充禁止标识、警告告标识、指令性标识和提示标识,并配套使用。

专家组

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粉尘性质的确定。

3.完善防尘设施效果不良的分析,完善噪声防护设施(消音器等)的调查说明和超标原因分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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