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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古斯特花辊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所属分类:2020年度

发布时间:2021/5/10 16:39:4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南古斯特花辊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经理

项目地址

渑池县产业聚集区

项目名称

河南古斯特花辊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河南古斯特花辊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78月,投产于2018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用人单位位于渑池县产业聚集区,现阶段厂房用地租用会盟城投公司,占地面积4620m2,是一家以生产花辊、滚筒、冷热轧机械设备、无纺布设备、皮革、造纸、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企业。

用人单位现有2条生产线,分别为花辊生产线和熔喷布生产线,其中花辊生产线位于轧机车间,熔喷布生产线位于熔喷车间。检测期间,用人单位仅花辊生产线生产运行。

项目负责人

王留坤

采样检测人员

韩雯静、刘素宾、张斌斌、高飞达

采样检测

时间

2020.7.18~7.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高经理

报告完成时间

2020.12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

总粉尘  各工种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各工作地点的粉尘短时间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一氧化碳: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氮氧化物: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接触氮氧化物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检测的5工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紫外辐射: 焊工接触的紫外辐照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机修工接触工频电场时间加权平均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管理规定,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制造业中(二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接触人员、接触时间、防护措施等情况,综合判定用人单位分类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企业。

建议: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措施

1)对轧机车间屋顶部无动力风机和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良好的防护效果,同时补充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维修记录。

2)现场焊接过程中,应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使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职业病防护设施,杜绝让防护设施成为摆设。

3)对等离子切割机和摇臂钻等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零部件和加注机油,降低噪声强度。

4)加强对各类机加工设备底部减振基础的检查与维护,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5)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将打磨过程布置的独立的封闭区域,并设置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在满足生产订单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机加工设备同时开启,避免噪声叠加现象。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督促作业工人在接触粉尘、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且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的要求,尽快向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督促作业工人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规定存入档案。同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需完整。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应做妥善处理,对职业禁忌证患者或职业病病人,应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高温季节开展高温中暑的应急演练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进行归档。

用人单位管理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专家组

评审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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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2015/11/20 1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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