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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海油山东销售有限公司濮阳市大庆路加油加气站 |
联系人 |
李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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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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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海油山东销售有限公司濮阳市大庆路加油加气站2020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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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海油山东销售有限公司濮阳市大庆路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北角。现有员工12人,其中加油加气工10人,站长1人,出纳1人。主要经营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等成品油零售以及燃气汽车加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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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留坤 |
采样检测人员 |
王明辉、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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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时间 |
2020.08.1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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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日期 |
2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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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苯系物、溶剂汽油、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作业工人接触溶剂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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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噪声等。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产生噪声的工作地点张贴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的警示标识,在产生毒物的工作地点张贴戴防毒面罩的警示标识和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2)加强对油气回收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发挥正常作用;保证油罐车卸油时密闭效果。 (3)充分利用公告栏、培训、警示标识、条幅等途径或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定期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逐渐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5)及时将本次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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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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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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