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CASE
德信企业网站解决方案提供商:QQ394867162 我们恭迎您的咨询所属分类:2021年度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5日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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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新乡市技术开发区纬三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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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冷转移印花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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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总投资61793万元,建于新乡市技术开发区纬三路北侧,建设规模为年产1亿米冷转移印花项目,购置国内先进的前处理、后整理设备和上海长胜先进的数字转移印花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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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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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武斌、杨淑娟、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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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3.14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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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 |
程 涛、张 杰、李 排、王明辉、杨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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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3月24日~26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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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日期 |
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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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乙二醇、碳酸钠、硫化氢、噪声 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乙二醇、碳酸钠、硫化氢浓度及噪声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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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但应急救援和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需补充完善。 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其职业病防治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 建议: 从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检维修作业方面提出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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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全面落实《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各项建议; 2、加强空压机房等噪声较高场所作业岗位员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监督管理; 3、补充完善前处理、印花、危险品库房等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检测结果公示告知;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督促使用; 5、完善应急器材的配置(危化品库增加洗眼器),加强点检和维护,定期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6、生产现场应补充完善职业危害告知卡; 7、建立并严格执行职工岗前、岗中、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完善高温岗位等相关体检项目内容; 8、进一步补充完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在员工劳动合同中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页,明确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危害; 9、补充完善职业危害演练记录和现场处置方案; 10、补充完善评价报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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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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