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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企业网站解决方案提供商:QQ394867162 我们恭迎您的咨询所属分类:2020年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台前县后方乡高峰加油站 |
联系人 |
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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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濮阳市台前县后方乡前方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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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台前县后方乡高峰加油站2020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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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台前县后方乡高峰加油站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后方乡前方村南,主要储存、经营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该站有30m3埋地汽油罐2座,30m3埋地柴油罐2座,用人单位现有工作人员4名,年销售汽油60吨,柴油8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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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武斌 |
采样检测人员 |
刘耀凯、李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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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时间 |
2020.07.0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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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打印日期 |
20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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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的苯、甲苯和二甲苯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的溶剂汽油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加油工和管理员接触的噪声的40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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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经营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和噪声等。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苯、甲苯、二甲苯:加油工接触的苯、甲苯和二甲苯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溶剂汽油:加油工接触的溶剂汽油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加油工和管理员接触的噪声的40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产生噪声的工作地点张贴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的警示标识,在产生毒物的工作地点张贴戴防毒面罩的警示标识和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2)加强对油气回收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发挥正常作用;保证油罐车卸油时密闭效果。 (3)充分利用公告栏、培训、警示标识、条幅等途径或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定期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逐渐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5)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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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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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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