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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企业网站解决方案提供商:QQ394867162 我们恭迎您的咨询所属分类:2020年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卫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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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用人单位位于渑池县产业集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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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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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三门峡康耀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贸易于一体的高端新型显示用电子玻璃材料公司,现位于渑池县产业集聚区。主营ITO透明导电玻璃、光学电子玻璃等,产品涵盖TN、STN、AR、高透、消影等,主要用于各种仪表显示器、车载显示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人机交换终端等,现有一线生产人员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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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留坤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斌斌、韩雯静、刘素宾、高飞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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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时间 |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9月19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卫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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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 日期 |
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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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氢氧化钠。 检测结果: 噪声:检测的8个工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氢氧化钠:水处理罐旁的氢氧化钠浓度和切割工接触的氢氧化钠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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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 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时根据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完善各工作场所的警示标识。 (2)按照《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应做妥善处理,对职业禁忌证患者或职业病病人,应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按照《职业健康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接触工作场所噪声≥85dB(A)的作业人员1年进行一次噪声职业健康体检,对接触工作场所噪声≥80<85dB(A)的作业人员2年进行一次噪声职业健康体检。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第三十四条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做好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安排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取证培训。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7)用人单位管理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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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完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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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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