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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伟良筛分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所属分类:2019年度

发布时间:2021/5/10 15:26:3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新乡市伟良筛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贺部长

项目地址

河南省新乡县朗公庙乡原庄工业园内

项目名称

新乡市伟良筛分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简介

新乡市伟良筛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筛机第一重镇-河南省新乡县朗公庙乡原庄工业园内。用人单位是以生产三元旋振筛、摇摆筛、超声振动筛、气流筛、方形精密筛、回转筛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制造厂家。现有职工100余人,年产值3千余万元。

项目负责人

韩国杰

采样检测人员

张斌斌、李排、刘耀凯、黄均武

采样检测

时间

2019.5.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贺部长

报告

完成时间

2019.06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木粉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下料工、喷砂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它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场强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紫外辐射辐照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下料工、喷砂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它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场强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紫外辐射辐照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告知等工作,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为作业工人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3)针对工作场所的降噪减振设施的维护及保养;且作业工人接触产噪较大的设备时,要配备降噪耳罩且尽量减少其接噪时间。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发挥防护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开启现有防护设施,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维修记录。

5)加强工作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岗位,应就近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应急救援设施。

6)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完善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的种类、数量,如“注意防尘”、“噪声有害”、“注意通风”、“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7)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安排接触粉尘和噪声的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8)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专家组

评审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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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2015/11/20 1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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