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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所属分类:2020年度

发布时间:2021/5/10 16:43:5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经理

项目地址

新密市来集镇巩楼村

项目名称

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郑新隆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设计年生产能力15万吨/年,井田面积1.037km2,开采二1煤层;煤层平均厚度4.28m,煤层倾角平均15°。现保有地质储量267.77万吨,剩余可采储量115.15万吨,服务年限5.5年。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72m3/t。煤层自燃等级为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火焰长度:5mm。矿井地质类型中等,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目前矿井正常涌水量25m3/h,最大涌水量30m3/h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单水平下山开拓方式,开采标高+200m-110m;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副井及新副井进风、主井(兼作回风井)回风,安装两台同等能力型号为FBCDZ-NO18轴流通风机(一用一备)。风机额定风量1700-3800m3/min,额定风压范围1100-2050Pa,电动机型号YBF2-355S-6。额定功率2×55kw。目前矿井实际总进风量1372m3/min,总回风量1390m3/min,有效风量1235m3/min,有效风量率90.1%,负压450a,矿井通风等积孔1.3m2,通风难易程度中等。

用人单位目前只布置有2掘进工作面,11061上付巷掘进工作面(煤巷)和新副井改造避难硐室掘进工作面(岩巷)

项目负责人

武  斌

采样检测人员

刘素宾、王伟超、陈峰、李排、高飞达、张斌斌

采样检测

时间

2020.8.21~2020.8.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经理

报告完成时间

2020.8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尘、噪声、一氧化碳、手传振动、硫化氢、工频电场、电焊烟尘、一氧化碳、噪声、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总尘:各个工作地点的总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本次检测的18个工种有2个工种接触的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分别为11061上付巷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和主井口给煤机司机,其余工种接触的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呼吸性粉尘:各个工作地点的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17个工种2个工种接触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分别为11061上付巷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和主井口给煤机司机,其余工种接触的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硫化氢:本次评价对2个工作地点的硫化氢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锰及其化合物:用人单位机修工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的接触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一氧化碳: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的接触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工频电场: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工频电场8h时间加权平均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紫外辐射:用人单位机修车间机修工面部、眼部和肢体接触的紫外线辐照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用人单位2个工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为新副井改造避难硐室掘进工作面掘进工和主井口给煤机司机,其他工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一)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结合本次检测结果,判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严格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及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对防护设施维护工作的监督,保证已设置的防护设施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

2)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对运输巷道内手动控制的风流净化水幕进行整改,改为自动控制;对11061上付巷掘进工作面的高压喷雾装置进行整改,压力不应低于8MPa

3)根据掘进计划,合理安排煤层注水时间,并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

4)主井口给煤机设置密闭装置,增加喷雾设施且设置值班室或操作间,降低作业工人接触粉尘和噪声的时长。

5)加强各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如主轴轴承及减速器输出轴端的轴承应定期更换或补充润滑脂,检查皮带输送机胶带接头处有无破裂、贴合是否紧密、有无分层现象。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加强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在粉尘、噪声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或巡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方面的培训,监督作业人员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如及时更换防尘口罩的过滤棉。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合同告知内容及格式。如主井口给煤机旁、滚筒筛旁和捡矸处等工作地点缺少警示标识。

2)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和职业病诊疗放置于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和向劳动者公布,同时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4)后续工作中,用人单位应当对技术服务机构现场采样检测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留证;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查。

应急救援

1)用人单位应按照编制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作好演练资料的保存和演练效果的总结。

2)加强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定期开展职工自救互救知识培训班,提高职工防护意识,学会自救互救和心肺复苏知识。

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安排拟入职员工、在职人员和离岗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结合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进行确定,不能漏项。

2)及时对职业健康检查出的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对于查出的有职业禁忌证和职业损害的职工要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

3)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专家组

评审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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