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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企业网站解决方案提供商:QQ394867162 我们恭迎您的咨询所属分类:2020年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新乡县本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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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新乡县七里营镇七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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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乡县本源自来水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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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乡县本源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七二村,2006年11月0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地下水资源式集中供水、供水设备维修等。用人单位现有员工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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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留坤 |
采样检测人员 |
王明辉、张杰、程涛、程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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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时间 |
2020.9.28~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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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日期 |
20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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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工频电场的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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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工频电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第三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三)类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2)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管理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和向劳动者公布,同时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有关规定完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完善档案内容。 (4)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应尽快培训取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并完善培训影像资料、考核试卷等。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完善各个档案归档工作,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6)用人单位管理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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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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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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